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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 成 都 市 人 事 局 成 都 市 公 安 局 关于2008年下半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第四轮递补 体检结果及第五轮递补工作安排的公告
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、四川省人事厅、四川省公安厅《关于二○○八年下半年全省县以下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、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、成都市人事局、成都市公安局《二○○八年下半年考录人民警察公招简章》的规定,现将第四轮递补体检最终结果进行公布(具体结果见附件1,请考生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查询)。 同时,根据《公告》规定,对因本人自动放弃、考察不合格或第四轮递补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,按照各报考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第五轮递补人员(具体递补名单见附件2)。请进入第五轮递补体检程序的考生按照以下安排及注意事项,提前做好相应准备。 一、第五轮递补名额,共8名: (一)综合管理职位1(其它区、县(市)职位,男,代码:8010111),等额递补1名 (二)综合管理职位2(其它区、县(市)职位,男,代码:8010113),等额递补3名 (三)综合管理职位2(其他区、县(市)职位,女,代码:8010114),等额递补1名 (四)综合管理职位2(重灾县(市)职位,男,代码:8010123),等额递补3名 二、第五轮递补体检的具体安排: (一)第五轮递补人员于2009年4月8日(星期三)8:30时进行体检。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。 (二)体检地点为成都市公安局安康医院(成都市马家花园路筒车巷19号)。 (三)第五轮递补体检结果将于4月8日18:00时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公布。(地址见附件1,请考生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查询) 三、第五轮递补体检复检的具体安排: (一)根据《公告》规定,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,可提出复检要求。复检只进行一次,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。按此规定,第四轮递补体检不合格需要申请复检的考生,请于4月9日上午8:30时至下午6:00时,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(成都市文武路136号市公安局3号楼6楼602室)递交书面复检申请。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认同体检结果。 (二)复检时间: 2009年4月13日(星期一)上午8:30时,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。 (三)复检地点:成都市公安局安康医院(成都市马家花园路筒车巷19号)。 (四)第五轮递补体检最终结果及后续工作,将于4月14日在成都市人事局网(网址:http://www.cdrsj.gov.cn)、成都公安公众信息网(网址:http://www.gaj.chengdu.gov.cn)、成都人事考试网(网址:http://www.cdpta.gov.cn)公布,请考生注意查看。 四、考生注意事项: (一)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《考生面试通知书》。 (二)体检前一天请考生注意休息,勿熬夜,不要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;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检查,请考生在受检前禁食8-12小时。 (三)参加体检的考生每人准备体检费用约320元及一寸证件照一张(背后注明姓名),复检将收取复检费(费用根据复检项目确定)。 (四)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勿戴隐形眼镜。 (五)体检全过程必须关闭手机,违者按违纪处理。 (六)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医生和民警的指挥。 (七)由于体检医院无停车场,请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安排。 (八)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弄虚作假,不得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,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。 (九)家在外地或目前不在成都市的考生应提前做好行程安排,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。 (十)参加体检的考生,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,加强各种安全知识学习,认真阅读《四川省人事考试应对突发事件考生手册》。如遇突发事件,应保持镇静,听从指挥,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,迅速有序应对。 未尽事宜,请向成都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(电话:028-61882675)或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(电话:028-86407323)咨询。 附件1、2008年下半年成都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第四轮递补体检结果(请考生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查询)(体检结果查询网址http://www.cdpta.com/netpage/prepassacheive.do) 附件2、2008年下半年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第五轮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.xls 附件3、成都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方位图.doc 附件4: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.doc 二○○九年四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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